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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国家认监委《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 认证认可相关工作学习宣贯要点

     

     

     

        认证认可作为国家三大质量基础设施之一,其重要性在刚刚发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得到了集中体现。在工作方针中,《纲要》提出,要“把夯实基础作为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在发展目标中,《纲要》提出要“重点提升……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在工作任务中,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更是作为两大独立的章节,提出了更为明确的任务要求。我们有理由相信,《纲要》的发布,将会为未来十年建立完善的认证认可体

    系,进而在可预期的将来实现世界认证认可强国的战略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一、《质量振兴纲要》的圆满完成为制定《质量发展纲要》打下了基础我国关于质量工作的第一部中长期规划是《质量振兴纲要》,其起止时间为1996年至2010年,是由原国家经贸委起草、制定,国务院批准、印发。

         在《质量振兴纲要》中,未出现认证认可的概念,而是以“质量认证”作为该项工作的名称。《质量振兴纲要》对认证工作的主要要求是:其一,实施统一管理;其二,制定质量认证法律;其三,开展认证机构和实验室认可以及认证人员注册;其四,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开展工作;其五,对认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六,开展国际合作。

        《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十五年来,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要求已经全部实现。国家认监委的成立使得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由规划落到了实处;以《认证认可条例》为核心的认证认可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健全;统一的认可及人员注册机构分别设立,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我国已经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了一整套认证认可制度;覆盖全国的认证执法及行政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监管工作成效显著;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日益广泛,中国认证认可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提升了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十五年来认证认可事业的发展成就远远超出了《质量振兴纲要》规划的蓝图:认证认可已经全面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在节能减排、食品安全、产品安全等领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认证认可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门类,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从业机构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影响力上与十五年前都不可同日而语;自2003年以来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证书总数一直位居全球第一,

    我国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世界认证认可大国……这样的例子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正是《质量振兴纲要》实施期间打下的良好基础,未来十年认证认可工作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我们也可以站在高起点上谋划《质量发展纲要》涉及认证认可相关内容,这是在评价《质量发展纲要》设定的认证认可相关目标、任务时需要注意的重要一点。

        《质量发展纲要》准确把握了未来十年认证认可事业发展方向未来十年的认证认可事业如何发展?这取决于对当前认证认可工作阶段性特征的判断和认识。《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现阶段,我国认证认可事业正处于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发挥作用,迈向国际认证认可强国的关键攻坚时期;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强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进展,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自我调整、开拓创新任务更加艰巨;我国认证认可国际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国际合作日益广泛,但是其引导国际认证认可发展趋势的作用有待提升。正是基于对认证认可发展现状的清醒认识,对未来认证认可发展趋势和规律的正确把握,《纲要》确立了未来十年认证认可的发展方向,那就是要全面推进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第一,加强认证认可制度建设。认证认可作为一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通过国家认监委成立十年来的努力,已经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管理模式,即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相互结合,互为支撑。未来十年,这套管理模式要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等各类认证制度也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第二,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发展。作为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证、检测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未来十年需要密切关注、努力推动的一个重点。截止2011年底,我国已有认证机构174家,检测、校准实验室25669家。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将认证认可列为需大力发展的商务服务业,检验检测列入需积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为促进认证、检测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积极培育,采取各种措施支持市场的发展壮大,支持市场主体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规范认证、检测市场秩序,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全力维护认证、检测活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市场失灵的现象。

        第三,继续深入实施国际化战略。国际化是认证认可的一个典型特征。认证认可起源于发达国家,中国认证认可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不断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过程,我国统一管理的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也是严格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成果。未来十年,在双边国际合作领域,要以推进国际互认为重点,力促我国认证认可结果在国际社会获得广泛采信。在多边国际合作领域,要积极参与认证认可国际规则的制定,提升我国在国际认证认可领域的话语权。总之,我国实施国际化战略的目的,就是要提升中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外交外贸大局。

        第四,扎实推进实验室及检测机构建设。近年来,以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授权以及实验室认可为重点的实验室认证认可体系基本构建完成,实验室及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也已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未来十年,要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检测资源及信息共享,提升实验室、检测机构的服务能力。要根据地区分布、专业设置做好统筹规划,推动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及其它获资质认定实验室布局更加合理,专业设置更加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求。要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实验室国际互认,促进国内检测结果的国际采信,为贸易便利化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抓好6项工作重点。《纲要》以专栏形式提出了未来十年认证认可工作的6项工作重点(见专栏5),包括强制性、自愿性产品、管理体系、服务、信息安全认证以及认可能力等。《纲要》对6项认证认可工作重点的要求,有三个方面的典型特征。首先是创新性。创新发展是认证认可工作永恒的主题,认证认可专栏的相关内容,“研究开发新型认可制度”,“加强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安全体系认证的技术研发”,“加快新型服务认证制度研发及实施进度”等,无不突出了制度和技术创新。其次是有效性。即通过监督检查、有效性监管等手段提高产品和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专栏在多个方面对认证有效性提出了具体要求。再次是服务性。为“两型社会”建设、新兴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服务的相关要求,贯穿了整个专栏,服务性是未来十年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纲要》重点要求之一:

    章节

    具体要求

    五、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三)强化质量准入推出机制

    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作用,对高污染、高耗能及资源浪费的行业和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对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和重要敏感进出口商品,进一步严格质量准入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工作要点:强化CCC产品准入退出机制

         贯彻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我国政府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对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技术法规的合格评定制度。制度实施以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截止目前,共发布各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78份,指定CCC认证机构10家,指定CCC认证检测实验室158家,累计发放有效CCC认证证书28万余张,持有有效证书的企业4万余家。

         强化对CCC产品的准入退出机制需要从五个方面入手,具体为:一、加强对CCC认证实施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实施主体是指定认证机构,指定机构须严格依据实施规则的要求开展认证实施工作,严把发证关。只有把住了发证关,才能切实的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市场准入作用。加强对实施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认证机构严格依据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开展认证活动,严把发证关,并通过加强证后监督工作来保证企业和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要求。二、加强与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的衔接。继续深化与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的衔接工作,加强信息通报机制,坚决将国抽发现的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处理。三、加强强制性认证获证产品的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通过增加产品覆盖面、增加抽查批次等措施,提高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以确保获证产品的符合性,从而强化CCC认证产品的准入退出机制。四、加强地方行政监管力度。进一步发挥地方行政监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在执法接口环节的沟通,并明确监管重点,通过加强对生产环节、进口和销售环节产品的监督管理,来强化CCC产品的准入退出机制。五、加强信息化建设。为保证认证的有效性和产品的一致性和持续符合性,对不合格或风险产品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跟踪措施,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收集的分析、处理、交换和管理机制。通过信息的及时收集和反馈,来不断强化CCC产品的准入退出机制。

    《纲要》重点要求之二:

    章节

    具体要求

    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三)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工作要点:健全认证认可管理模式

         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家认监委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创新监管思路,初步建立了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五位一体”认证认可管理体制。按照《纲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认证行为。目前,国家现行有效的涉及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律18件,行政法规17件。以《认证认可条例》为核心,15件部门规章,29件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我国认证认可法规体系已经基本构建。在此基础上,应根据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需要,继续加强认证认可配套规章和行政性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在本部门立法中,引入认证认可手段,改革行政管理方式。继续深入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通过立法途径解决问题,促进认证认可事业的健康发展。第二,引导与监督相结合,不断加强行政监管的力度。强化“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机制,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制度优势,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等各项认证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依托,构建省、市、县和口岸为一体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组织体系,下移监管重心,有效发挥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区域管理作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采取专项监督检查、市场产品抽检、认可机构突查、投诉案件调查等多种方式,多管齐下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震慑认证违法违规行为,构建良好的认证市场和从业环境。第三,加强技术保障,提高认可约束的有效性。坚持统一、权威的国家认可制度。大力发挥认可对认证从业机构技术能力的评价作用,为加强政府监管、提升认证有效性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第四,建立行约行规,搞好行业自律。积极发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在政府、行业、获证组织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行规行约建设、认证人员管理、行业自律监管、技术标准制修订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第五,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建立完善认证认可义务监督员制度,加强认证认可舆论监督制度化保障机制,以舆论监督引领认证认可行业健康发展。

    《纲要》重点要求之三:

    章节

    具体要求

    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三)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完善认证认可体系,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

     工作要点: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

         贯彻落实: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认证认可要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改革创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多地发挥认证认可的基础保障作用、直接推动作用,技术支持作用和国际互认的优势。

         第一,服务于我国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对质量管理、质量保障的基础作用。一是在政府机构、企业组织中进一步推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面做好为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认证的相关服务工作,以提高生产力水平,提升各行业的质量意识、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促进国家产业结构调和升级,帮助获证企业、组织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二是抓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使制度实施更加符合企业和市场实际,推出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措施,扶优扶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品升级换代。三是通过与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合作,为与认证相关的标准制修订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企业贯彻落实标准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促进认证依据用标准的制修订速度、科学性及可操作性,从源头促进认证有效性的提高。

         第二,服务于保障生命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的大局,严格发挥认证认可按照标准实施市场准入的作用。一是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涉及生命、健康、安全方面的质量保证作用,强化对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认可资格条件评价工作,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有关各方和消费者权益。二是加强卫生注册/备案管理,通过设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动植物卫生要求,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三是规范国内信息安全认证检测市场,推进信息安全产品的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

        第三,服务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发挥认证认可技术评价和技术支持作用。一是全面推行国家节水、节能、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制度。二是积极推动有关环保、生态认证标准的研究和利用。三是积极推进环保产品认证,实施国家推行的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四是大力推进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为社会和获证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管理保障。

        第四,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伟大工程,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三农”建设中的突出作用。一是推动在工业领域比较成熟的认证制度在农业领域的广泛运用,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科学化生产。二是积极规范和推动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工作。三是推动农产品食品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五,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充分发挥认证认可科学公正效能。一是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严密、执法有力、公正高效的认证认可行政执法体制,形成长效的认证认可市场监管机制,形成政府、认可机构、行业协会、获证组织各方共同推进认证认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二是在全行业树立服务意识,加强认证认可的服务性,建设优良的行风,坚决规范以牟利为目的的认证行为,真心实意地帮助企业提高质量、减轻负担。三是围绕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认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建设。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引导与监督。不断提高认证认可工作的社会认知程度和公信力。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第六,服务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发挥认证认可行政辅助功能。一是通过在政府部门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工作质量和行政效率、树立阳光政府形象。二是充分利用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平台,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积极采用认证认可手段、采信认证认可成果。推动政府部门依靠认证认可手段实现对经济社会活动的间接管理,直接采信认证结果,以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和风险,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决策。三是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参与认证认可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推动更多的认证认可成果实现转化。推进认证认可结果在政府采购、企业信用等方面的采信。四是发挥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建设的作用,避免国家财政和不同行业间的重复建设,减少重复检测与评估。

        第七,服务外交外贸大局,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国际化制度的功能。一是认真研究国际贸易新形势对认证认可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参与国际/区域认证认可组织的活动,保持与国际同步和互动发展。配合国家外经贸政策和外经贸发展的需要,加强与重点贸易国家的认证认可合作,扫除对我国产品的技术壁垒。二是积极推进国际互认,包括自贸区互认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内的互认合作。指导境内认证认可机构参与以国际互认为核心的国际合作和协作,鼓励更多的中国认证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三是组织我国企业参与到认证认可国际合作的政策制定、对外互认协定的加入和签署相关的工作中来,采取措施保证利益相关方对国际合作成果的充分知情和利用。帮助我国企业运用认证认可手段维护符合WTO规则的合法权益。

        第八,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发挥认证认可的服务功能。一是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在政府机关、各类组织和广大企业中的开展,帮助企业和各级组织依靠认证手段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二是及时向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进出口企业提供认证标准、实施规范和国外进出口卫生注册标准要求等方面的最新信息,帮助企业及时调整工作安排,适应全球化竞争需要。三是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建立管理机关与被管理者的沟通联系桥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的效率与有效性。四是对获证企业和组织强化后续服务,帮助其保持管理与服务的一致性,不断改进管理,增强竞争力。

    《纲要》重点要求之四:

    章节

    具体要求

    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三)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专栏5 认证认可工作重点

    02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
       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状况分析、安全风险评估和公共质量安全评价,加强对从业机构和人员、获证企业及产品的监督检查,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可追溯体系,促进认证产品质量水平全面提高。

    工作要点: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贯彻落实: 一、明确认证要求、规范认证行为。进一步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的各项要求和基本规范,并要求指定技术机构在实施认证活动时,严格依据各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规范认证行为,确保发证和证后监督工作质量。二、建立健全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管理。结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和产品特点,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把住准入关,来提升CCC认证有效性。其次是建立退出机制,对违纪违规的指定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其诚信缺失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和处理,公布失信机构、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名单,通过建立失信惩罚和退出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管理。三、强化责任机制。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标志发放管理机构的职责和责任,对权利和义务进行清晰的界定,并能够有效的溯源追踪,推动认证诚信发展,从而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四、加大监管力度。首先明确监管重点,政府监管主要以监督产品的实物质量和安全为主。通过强化对生产环节、进口和销售环节的产品的监督管理,重点解决产品一致性和符合性问题。其次,发挥地方质检部门积极性,同时与其他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在执法力度。最后要加强专项监督工作,并继续加大同行评议和认证监督活动的力度,促进认证机构之间对于制度、规则理解上的统一。五、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反馈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并根据相关信息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通过信息的及时收集和后续处理,来不断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性。

    《纲要》重点要求之五:

    章节

    具体要求

    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三)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

    专栏5 认证认可工作重点

    03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
      完善国家自愿性认证制度。强化节能、节水、节电、节油、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推动环保装备和综合利用装备产品认证。加强对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有效性的监管。

    工作要点: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

       贯彻落实:为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一、鼓励在重点领域开展产品认证。与百姓密切相关的产品;国家产业贸易政策鼓励及国家经济发展导向的重点领域;行业部门、行业协会、行业用户有采信认证结果需求的产品。二、激励政策。国家认监委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合作,制定和实施激励政策,加大认证结果的采信力度,充分发挥认证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推动相关部门将产品质量认证作为市场准入条件之一,实现认证和行政管理的结合。三、强化自愿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逐步完善产品自愿性认证有效性的监督机制,及时公告违法、违规事件,规范认证行为,维护认证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四、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国外政府部门和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双边和多边对话,探讨国际协调互认途径,互惠互利,促进国际贸易,实现双赢。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宣传和教育,提高认证的社会认知度;扶持一些优秀认证机构,打造认证品牌。六、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信息平台,建立准确、快捷的信息渠道,为认证机构、企业和政府创造通畅的信息资源。

    《纲要》重点要求之六:

    章节

    具体要求

    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三)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

    专栏5 认证认可工作重点

    06加快实施服务认证
      加快新型服务认证制度研发及实施进度,推进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工作要点:推动实施服务认证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认监委在推行服务认证制度方面主要有以下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一、加大既有服务认证制度的推行力度,力争认证规模实现较快增长;二、要加快新型服务认证制度研发及实施进度,着力推进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认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三、鼓励认证机构研发服务认证项目,创新服务认证制度,使认证制度门类实现较大增长,覆盖领域持续扩大;四、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支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行服务认证制度,探索以认证认可手段充实、完善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五、支持、鼓励企业贯彻有关服务认证标准,全面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纲要》重点要求之七:

    章节

    具体要求

    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三)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

       工作要点: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

       贯彻落实:为了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要促进认证认可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坚持正确的行业发展导向,以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为主要推动力,引导从业机构完善机制、适度集中,促进认证认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认证认可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加速实现行业发展目标。第一,完善行业发展战略。适时提出指导、支持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统筹行业全面发展,力争“十二五”末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行业成为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门类,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指标体系中。推动建立认证认可行业国家专项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管部门的行业指导作用,为进一步改善行业发展环境提供服务。除政策性项目外,适当放开第三方检测、认证的收费限制,基本确立市场化价格机制。积极运用认证认可手段为经济活动提供技术评价,鼓励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全面采信认证认可结果,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以市场化方式购买检测、认证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推行节能认证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第二,实施自主创新工程。加强认证认可创新政策研究,推进技术创新,实施管理创新。统筹社会资源,集中行业优势,利用部际联席会议等合作平台,以大项目、大课题带动认证认可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从业机构自主组合、联合攻关,积极研发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满足市场需求、符合政府管理要求的新型认证制度。以自主研发为主,借助外脑为辅,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十二五”末在低碳节能、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现认证制度和技术的自主创新。加快成果转化进程,实现认证认可重大科技成果的快速标准化。简化行政程序,创新监管机制,监管与扶持并举,事前审批、过程监督与事后评估并重,为新型认证制度的试点、推广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以自主创新推动认证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即:重点开发、实施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型认证制度;认证工作重心由偏重制造业到一、二、三产业均衡发展,重点促进在农业、服务业领域的应用。第三,开展品牌建设。遵循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律,结合认证认可行业自身特点,努力推进以提升认证认可社会认知度、公信力为目标的品牌建设。努力提高认证质量和服务水平,丰富认证制度门类,着力加强品牌宣传与市场营销,全面提升中国认证认可品牌的价值内涵。综合运用行政监管、认可约束、社会监督等手段,净化检测认证市场,进一步提高中国认证认可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加强中国认证认可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推介、宣传,进一步推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第四,强化从业机构建设。推动企业性质的从业机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从业机构树立长远经营意识,培育核心竞争力。鼓励从业机构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型服务,进一步提升检测、认证服务附加值。推动对认证认可从业机构实施财政扶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鼓励金融部门对具备一定基础的认证认可从业机构进行重点扶持。加大支持力度,打破条块分割,鼓励从业机构跨地区、跨行业联合重组,实现从业机构的规模化、集中化、规范化经营。鼓励企业性质的从业机构进一步明晰产权、公开上市,鼓励国内优势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一批在运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在消费者群体中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美誉度的认证认可从业机构。第五,大力加强认证行业社会责任和诚信建设。在认证行业开展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炼认证认可行业文化核心价值,制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制定认证从业机构和国家质检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建立定期上报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报告制度,构建体现责任认证、诚信认证理念的认证认可诚信体系,增强从业机构、从业人员和获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健全行业自律激励机制。坚持监管和自律并重、扶优和治劣并举,一手抓严格监管,一手抓激励引导,促进认证市场的自我调节、自我完善。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协会、行业评审组等专业性行业性组织的作用,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自律检查。以诚信评价和风险分析为基础,建立认证从业机构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对讲诚信、守法纪的机构予以重点扶持,对违法失信机构从严打击,提高其违法成本。推广良好审核规范和审核案例,表彰一批优秀认证机构和优秀审核(检查)员。第六,加强宣传工作。加强宣传策划,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拓展认证认可宣传渠道,在继续发挥传统媒体宣传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合作,提高全社会对认证认可工作重要性和积极作用的认识。加强认证认可制度宣传、认证认可成就和重大活动报道。深入开展认证认可知识普及,通过认证认可“下工厂、进社区、到课堂”等宣传教育形式,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认证认可工作。加强认证认可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完善认证认可信息宣传联动机制,推动国务院认证认可主管部门、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地方认证监管部门、从业机构、获证组织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合力。建立完善认证认可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机制,增强公关意识,加强危机应对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以及与媒体、公众的良好互动。加强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并举,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

        我国当前的检测机构大多仍分散隶属于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或社会组织,缺乏总体发展规划,资源难以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了其业务监管需要均建立了各自的管理办法、评价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因此,我国的检测行业还处于一种行业垄断、地方保护、相对封闭的状况。检测市场的总体状况是市场潜力巨大、检验机构众多、机构规模不大、市场秩序混乱、检验收费较低、检测水平不高。与此同时,我国正在逐步开放检验市场,这对我国现有的检验机构的生存是一个大的挑战。国外知名的检测机构纷纷进入中国并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民营检测机构的发展方兴未艾,形成了检测市场三足鼎立的格局。如何规范检测市场,保证各参与方公平竞争,确保我国的检验秩序不乱,并逐步培育检测市场,推动检测资源整合,鼓励检测机构在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是摆在政府部门眼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培育和规范我国检验市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培育和规范检验市场,现急需采取的措施包括建立、完善和推广六大体系,通过这些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保检验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第一,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市场经济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确保经济活动的公开、透明。检测市场的运作也需要有相应的法规和制度作为保障。现在当务之急是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该体系的建立应遵循的原则是:符合世界组织规则及中国入世承诺;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充分利用检验资源,符合市场运作的规律。应尽快出台实验室管理条例,对检测市场的管理做出明确的规定,使我们对市场的监管有法可依。第二,建立和培育合理的检验体系。根据中国检测市场的需求,要大力发展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形成第一、二、三方检验机构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新检验体系,达到充分利用资源,既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又利于培育和规范检验市场的目的。一方面合理地设置政府检验机构,为政府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改革,改变检验机构由政府包办的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对从事非法定检验的机构,实行政企政事分离,确定检验机构独立的法人地位,将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作为入市的基本条件,促进其深化改革,按市场规律运作。第三,制订合理的收费标准体系。现行检验收费标准不合理是严重阻碍检验市场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家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检验项目的难易程度,花费的成本、市场供求关系、检验项目的科技含量等因素,制订建立合理的检测收费标准,提高检测机构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改变当前检测越多,亏损越多的不正常现象。第四,建立高效的信息系统。现在我国有关检验市场的信息化程度较低,应当建立高效的实验资源信息系统,掌握检验市场的基本数据。通过信息系统可以增加市场的透明度,提高效率,减少重复建设,避免浪费,科学地引导检验机构投资检验项目,选择分包伙伴;有利于检验机构提高知名度,承揽检验业务;有利于对检验有需求的客户选择理想的检验机构,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第五,完善监督管理系统。对检测市场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是检测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首先要用法规的形式明确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承办部门及其相关职责;其次要建立合理的监督管理程序;第三是要建立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并举的监督管理机制;最后是公开透明的奖惩制度。要严格入市的资格,只有获得相应的资质的检验机构才有条件开展检验活动,打击非法检验行为,严肃查处一些违法乱纪,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保护参与各方正当的权益不受侵害,使我国检测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第六,重点培育检验品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将“检验检测服务”列为国家重点发展的八个高技术服务业领域之一,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确定了检验检测服务业的重要作用。检测市场的各参与方应当抓住这个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大做强。要重点扶持一批检测机构的改革发展,打造一批讲诚信、重质量、能力强、服务优的国际知名品牌,采取多种措施,对部分特别优秀、影响力大、技术能力强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扶持和宣传,培育我国的检验品牌。

    《纲要》重点要求之八:

    章节

    具体要求

    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三)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一,要着力强化对认证从业机构的监管。认证、检测机构是认证市场的主体,是提供认证检测服务的源头。加强认证市场监管,必须以强化对认证从业机构监管为切入点,严格落实《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强化认证机构内部管控和风险防范机制,组织认证机构负责人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落实认证机构法人实体、认证机构管理层、认证人员三级责任,完善责任考评和追究机制,全面规范认证机构及人员的从业行为。加强认证机构准入审批、年度审核和日常监督,建立认证机构分类管理模式,对体系运行不稳定、诚信记录存在瑕疵、高风险业务领域认证机构从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认证、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买证卖证行为。加强对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管,清理整顿各类认证咨询服务公司,加严认证咨询机构审批条件,建立认证咨询、审核、发证的倒查机制,明确认证机构与咨询机构的联带责任,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夸大广告、出具虚假认证资料、认证咨询服务“一条龙”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对各种认证服务、代理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违规擅自从事境外认证项目代理、使用境外认证标志行为。第二,要创新认证监管执法方式。一是组织开展认证机构、检测机构、获证组织、获证产品联动式监督检查,总结CCC认证联动检查的经验,逐步向有机产品、节能产品等自愿性认证产品推广;二是积极探索认证全过程溯源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认证档案和认证审核、工厂审查、年审、复查换证、转换证书等的记录,运用先进防伪、信息技术,逐步在有机产品等国家统一推行产品认证领域建立认证标志备案查询和信息溯源系统,实现认证标志可识别、认证过程可追溯;三是改进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推行网格化监督检查方式,在产业集中度高地区组织多级监管部门联动的集中拉网式检查,提高监管效率;四是完善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化合作机制,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巩固长三角、沈阳经济区、辽宁沿海经济带等区域合作成果,在华北、华东、西北等地区重点推进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机制建设;五是加强流通领域认证监管。针对流通领域监管难点,加强与工商部门的配合,共同出台加强流通领域认证监管的措施,加强对进货渠道、销售场所、网络广告等环节的监管,落实资质审核、台帐登记、专柜销售、票证索取等规定。六是加强风险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快认证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和申投诉平台,做好认证资质、证书、标志状态的更新和公布工作,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实现查询、投诉、处置、反馈一体化,提高认证监管的快速反应能力。第三,要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各级认证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监管之监管”,以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适应质监部门分级管理的新形势,合理配置监管权力、责任和资源,积极探索“监管重心下移、资质管理上收”新模式,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监管机制,推动监管贴近基层、贴近民生。重点强化省级质检部门的统筹管理能力,以中心城市和较大城市为切入点,带动地方认证执法监管水平全面提升。省级质检部门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覆盖面达到100%,中心城市的覆盖面扩大到50%。省级质监局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加强对市县两级局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创新监管模式和手段,处理好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的关系。保障县市区认证监管部门必要的机构、编制和经费,对基层认证执法监管人员开展全面培训。加大认证执法监管信息系统的推广力度,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是从事检验、检测、检查等技术评价活动,并为社会经济关系和贸易提供技术证明的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依法资质认定。国家认监委负责对这类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

    加强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监督管理的方式包括:一、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快《实验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从制度保障上提升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监督管理的力度。二、提升资质认定行政审批质量。通过加强评审员监督管理,加强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能力验证等管理手段,不断提升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行政审批质量,确保取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运行管理都处于提升、规范的状态;三、加强对获证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年度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手段,加强对获证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通过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扩大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检查效果,从而促进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能力水平的保持和提升。四、充分利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通过媒体、消费者、企业、政府部门以及实验室的业务对象等多种渠道,多方位、多角度地开展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行为规范。五、大力推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诚信体制建设。研究和运用诚信体制建设手段,推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诚信体制建设,将实验室的资质认定、业务行为、社会活动等逐步指标化,纳入征信体系,进而形成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诚信管理制度。六、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进行监督管理。充分利用检测资源共享平台、资质认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以及其他现代信息管理技术,进一步促进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各类信息、运行状态的信息化、电子化,从而不断提升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跟踪、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纲要》重点要求之九:

    章节

    具体要求

    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三)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提升中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

    贯彻落实:目前,认监委与25个国家和地区的36个政府及有关的协会、认证认可机构签署了82份协议类文件,其中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42份;我国已加入或跟踪了19个认证认可国际或区域组织,全方位签署了8个国际检测认证多边互认体系,以及4个国际认可多边互认协议。

    提升中国认证认可的国际影响力。第一,要借鉴国际经验,保持中国认证认可制度与国际接轨。通过积极参与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全方位参与认证认可国际区域组织的活动引领着我国与国际接轨的合格评定制度的建立。在坚持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我们要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合格评定活动的规律以及国际有关的规则,密切跟踪国际上关于碳排放核查等新兴认证制度,提早介入参与国际认证体系建设,保持中国认证认可制度与国际接轨。第二,要加强交流合作,利用互信推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通过国际双边交流和合作,增进了解,建立互信,从而最终实现认证认可结果的国际互认。目前,与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如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都建立了认证认可领域的固定合作机制,定期磋商,了解彼此政策措施的最新发展,答疑解惑,增加了解,提升信任,从而为两国在认证认可领域最终达成互认奠定了基础。2008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电子电器及其部件合格评定的合作协定》正式签署,该协定是我国首次我国认证认可领域首次与国外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政府达成的互认协定,也是我国与国外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中首次达成的在技术贸易性措施方面的成果。第三,要利用多边舞台,实质性参与国际规则制修订。积极参加亚太经合组织(APEC)、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等认证认可多边互认体系的活动,提升中国认证认可影响力。按照“参加——参与——主导”的指导思想,参与国际规则制修订。积极创造条件并鼓励优秀专家担任认证认可国际、区域组织职务,争取在国际组织主席、工作组召集人等关键领导职务和核心工作组任职上取得突破。第四,要总结实践经验,对外输出我认证认可实践成果。目前,我国建立了“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认证认可监管体系,在国际上引起广泛影响。与此同时,我们注重经验输出,适时推出中国认证认可监管体系,帮助蒙古、朝鲜、巴基斯坦、上海合作组织等欠发达国家或经济体建立认证认可体系,输出成功经验。第五,要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作用,服务外交外贸发展。利用多边舞台和双边机制,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大局。在多边领域,以促进认证认可国际互认和我认证结果在国际上获得广泛接受为目标,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国际多边互认体系效能,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帮助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助推外向型企业发展。在双边领域,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工作紧密围绕国家外交外贸大局,积极参与重大外交外经贸活动。多次配合党和国家领导人高访,达成认证认可领域合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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